在荷載作用下,除堅硬岩石外,任何土壤都會沉降。沉降一般由兩個原因造成:土體壓密,即由於空氣或水從孔隙中被排出而使體積減少;以及_土體側向擠出_,即由於土粒滑移而在基礎邊緣附近發生的側向位移。
由壓實引起的地基沉降 由彈性與塑性變形組成,這些變形是由基礎荷載造成的;在卸載時,土體會部分恢復原狀。
因側向擠出而產生的沉降 僅由塑性變形構成,在卸載時土體不會恢復到原始狀態。這種情況最常出現在地表以下埋深較淺的小型基礎中。同樣,在非常潮濕且內摩擦角很小的土壤中,也會發生側向擠土現象。
鑒於土壤的允許承載力取在彈塑性變形區內,沉降計算僅根據荷載作用下土壤孔隙性的減少來進行,並忽略因土壤側向擠出所引起的沉降,這類沉降通常視為微不足道。
因壓實引起的沉陷取決於土壤的滲透性,因為它是在孔隙中進行,而天然土壤中的孔隙總是或多或少地充滿水。因此,荷載作用下的地基沉陷實際上是一種流體動力現象,因為沉陷過程取決於孔隙中水分排出的速度,而土壤的滲透性在其中起著最大的作用。
像礫石和砂這類非黏性土具有較大的孔隙,因此滲透性很高,在基礎荷載作用下孔隙水會迅速被擠出。因此,非黏性土在基礎荷載作用下的沉降進行得很快,通常甚至在施工期間或其後不久就已完成。正因如此,對非黏性土中的基礎沉降很少進行計算。
黏性土具有細小孔隙,其滲透性較低,而在基礎荷載作用下,孔隙水的排出可能持續非常久;對某些細粒黏土而言,甚至可長達數十年。此外,由於黏性土的總孔隙率明顯大於非黏性土,黏性土的沉降也大得多。
對於孔隙部分充滿空氣、部分充滿水的黏性土,首先會因孔隙中空氣被壓密而產生沉陷,而含水量保持不變;隨後則因孔隙中的水被擠出而產生沉陷。當土壤受到自重與基礎使用荷載的靜態作用時,這兩種沉陷都會出現,但沉陷的時間過程不同。
還有其他會引起土壤沉陷的原因,例如地下水位長期下降、土壤成分的化學變化以及土壤中的其他擾動。
沉降研究包括事先的沉降計算,該計算根據土樣的實驗室試驗進行,以及沉降觀測,後者在建築施工期間及之後一段時間內進行。
基礎在中心荷載下的沉陷計算
我們來看一個基礎底座,其基礎位於由多個不同層組成的土中,例如底座下方有砂層 H0,即 H1,有厚度為 H2 的黏性土層,以及厚度為 H3 的細粒黏土層,其下方為較厚的壓實礫石層,地下水位為 NPV(圖 1a)。
進行沉降計算時,必須繪出由土壤自重引起的應力圖(圖 1b 左圖)以及由基礎附加荷載作用引起的應力圖(圖 1b 右圖)。土壤自重引起的應力圖可由各層厚度 Σ_H_ 及其單位重 γ 求得。若砂的單位重為 γ1、水下砂為 γ’1、水下黏性土為 γ’2、水下黏土為 γ’3,則土中由自重產生的壓應力將為(圖 1)
γ1 · H’; γ’1 · H’’; γ’2 · H2; γ’3 · H3;
由荷載作用所致的應力圖,可透過某一已知方法計算得出,例如 Steinbrenner 或 Newmark 方法,針對基礎下方不同深度進行計算。
若以 P 表示基礎荷重、以 A 表示其與地基接觸的面積,並以 γ1 表示位於地表下、基礎埋置深度 t 處土壤的單位重,則基礎的面荷重為 P/A,而同一深度處土壤自重為 γ1t。為求得基礎荷重所造成的土壤附加應力,應自基礎荷重 P/A 中減去土壤自重應力 γ1t,因此土壤附加荷重為
p0 = P/A – γ1t.
在同一深度 t 上,還有因土壤自重產生的應力 γ1t 作用,因此在此深度上的總應力為 (P/A – γ1t) + γ1t,,其中土壤在應力 γ1t 下的固結已在建築物施工之前完成。

圖 1。 中心荷載下基礎沉降計算
然而,如果基礎上部有一部分回填土壤(圖 1c),則必須考慮回填土的荷載 2_Q_,因此在此情況下附加荷載為
_P+2_Q/A – γ1t.
條形基礎為 A = b x 1,0 m,作用於 1 m’ 的基礎上。
沉降計算是針對地基荷載影響深度內所有可壓縮土層進行的。過去曾將建築物荷載影響的界限視為應力強度 ≥ 10% p0 的深度。如今認為,此界限位於附加荷載應力 pz 等於土自重應力 20% 的深度:pz = 0,2 ·γ_Σ_H。在此深度以下不計算沉降。根據另一條規則,建議對深至 2_b_ 到 3_b_ 的土層計算沉降,其中 b 為基礎寬度。若最下方有如圖 1a 所示的碎石層,則在沉降計算中不予考慮,因為其在基礎荷載作用下的沉降極小,而且在施工期間即可完成。
在基礎底腳下方深度 z 處,由於土壤自重而產生壓應力 pg(圖 1b),其中也已考慮浮力的影響。在此初始壓應力之上,還疊加了由建築物荷載作用於同一深度所產生的壓力 pz。因此,在基礎底腳下方深度 z 的任一點 M,總壓應力為 pn = pg + pz。
在附加荷載作用下,土壤會下沉並產生側向變形。若忽略側向變形,因其相對較小,而土壤允許承載位於彈塑性變形區內,則可假定沉降計算係根據固結儀中的壓縮試驗進行,並使用從土中觀測點所在地區取出的未擾動試樣,以此試驗確定土壤壓縮模量 Ms。
根據胡克定律,我們有
Δ_s_ = pz/Ms,
其中 Δ_s_ 為單位層厚的特定沉降,pz 為附加荷載作用下土中深度 z 的應力。
若假定層厚 dz 足夠小,因而可將 pz 與 Ms 視為常數,則基本沉降為
Δ_s dz_ = pz/Ms dz.
厚度為 H 的層之總沉降將為

若 pZ 與 MS 對厚度為 H 的層保持不變,則有
s = pz/Ms · H.
事實上,pz 與 Ms 對於厚度為 H1 的層並非常數,而是採用點 M 的平均值。
土壤壓縮模量 Ms 需以實驗室方法逐層單獨測定。對於正常固結土,模量 Ms 可由一次壓縮圖求得,其中總荷載為 σ2 = pg + pz;σ1 = pg = Σ_γt,,附加荷載 Δ_σ = σ2 – σ1 = (pg + pz) – pg,相應的相對壓縮值為 Δ_h2_/h 和 Δ_h1_/h,故

然而,若為超固結黏土,則壓縮模量由次級壓縮圖求得。由圖 2 的例子可得:


圖 2。 根據相對壓縮圖確定土體壓縮模量
由前述可知,超固結黏土的沉降將遠小於正常固結土的沉降。
基礎剛度對沉降的影響
雖然在實務上並不存在完全彈性的基礎,使一點的沉降與相鄰點的沉降無關,但在沉降計算中仍可區分為 彈性 與 剛性基礎。
彈性基礎,即石填與填方,在均勻荷載作用下會在各點產生不同的沉降。因此,這類基礎的沉降計算不是針對整個受荷面,而是針對其各點:矩形的四個角點 A、B、C、D,各邊的中點 E、F、H、J,以及面中央點 G(圖 3)。在均勻荷載下,點 B、C 和 D 的沉降與點 A 相同,點 H 的沉降與點 E 相同,點 J 的沉降與點 F 相同,對於相同組成的土壤而言皆然。

圖 3。 受載表面各點沉降計算
為了計算受荷載區域下任一點 G 的沉降,將四邊形 ABCD 分成四個較小的長方形,而 G 的沉降則取為這些分割長方形各自所引起沉降的總和。
剛性基礎 的沉降不像彈性基礎那樣進行,因為其各點無法單獨沉降。因此,剛性基礎的沉降作為整體來計算,不過依據剛性程度,以不同方式計算沉降平均值,因為基礎剛性會影響基底壓力的分布。
對於正方形或較小長方形形式的剛性基礎,當 a < 2_b_ 時,先計算中點 G 的沉陷 sG,並採用基礎的一般沉陷 s = 3/4 sG。對於細長長方形或條形形式的剛性基礎,則計算端點 E、中點 G 以及沿基礎底板長軸、位於兩者中間的點 M 的沉陷,並取其平均值。
Van Hamme 認為,對「特徵點 P」的沉降進行更精確的計算較為準確,該點距中軸的距離為

來自中間軸線。依 Van Hamme 所述,某些特定基礎點的沉降與基底壓應力分佈方式無關。對於這些點,可在假設基底壓應力分佈均勻的情況下計算沉降。對於在均勻荷載作用下的剛性基礎底板,儘管基底壓應力分佈不均勻且朝底板邊緣增加,其沉降仍等於特徵點 P 的沉降。位於特徵點 P 下方深度 z、長度 a、寬度 b 的矩形面,受均布荷載 p0 作用時的應力,可利用 Jelinek 編製的表 1 計算。
位於特徵點 P 下方深度 z 處的應力 σzP 為 σzP = (σz/p0)·p0,其中 p0 為土壤的附加荷載。

表 1。特徵點 P 下方應力之 σz/p 值,視基礎底座深度 z 與寬度 b 的比值,以及長度 a 與寬度 b 的比值而定
基於土壤孔隙比變化的沉降計算
若以 e0 表示從土層中取出的未擾動樣品之孔隙比,以 ei 表示該樣品在壓力 σ1 作用下於壓力儀中完成固結後的孔隙比(圖 4a),則荷載 Δ_σ_ 作用下土體初始體積的減少對應於孔隙性的減少,即土壤孔隙比
Δ_e_ = e0 – e1

圖 4。以土壤孔隙比變化為基礎的沉降計算
土樣的初始體積為

特定沉陷 Δ_s_,即單位土體積的沉陷 1+e0 為
Δ_s_ =(e0–e1) / (1+e0)
厚度為 dz 的基本層沉降 ըստ圖 4b
Δ_s_ dz=(e0–e1) / (1+e0) dz
厚度為 H 的層之沉降將為

若令 p 為深度 z 處由土壤自重產生的應力,對應於壓密儀中的荷載 σ0;Δp 為由建築物引起的土壤附加荷載所產生的應力,對應於壓密儀中的荷載增量 Δ_σ_;p1 為在土壤自重與附加荷載共同作用下的總應力,對應於壓密儀中的總荷載 σ1,則前述式可寫成如下形式

若以 A 表示土壤附加荷載的應力圖面積,則 A = Δ_pH_(圖 4b 的陰影面積),其中 Δ_p_ 為土層中部附加荷載所產生的應力
a=Δ_e_/Δ_p_,即孔隙係數差與相應附加荷載應力的比值 Vc = (1+e0)/a,可表示為

即 s = A/Vc [cm]
若土壤由多層組成,則需計算各層的沉降 s,各個土層沉降量之和即為總沉降 Σ_s_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