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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安全說明:所描述的措施來自歷史來源,不足以適應現代工作場所。機器只能由合格和授權的人員使用,並進行風險評估、正確的保護裝置、安全的能量分離、吸力、個人防護設備以及符合特定機器製造商現行法規和說明的程序。

加特里

在天溝上工作時,其所有旋轉和運動部件必須受到安全保護,且保護措施不應對工作人員的工作造成困難。

該機構與使天溝投入運作的裝置配合使用,其煞車必須被封鎖,以便在下層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無法使天溝投入運作。天溝所在房間的上下層必須透過燈光訊號連接,且安裝良好且工作完美。天溝的煞車裝置必須能夠使天溝停在任何位置。不允許用木桿煞車閘門。

澆口器上應放置垂直板以固定待切割的棱鏡。這大大增加了被切割的原木或棱柱的穩定性。也可安裝垂直驅動滾輪的導引裝置。轉向裝置的所有運動部件應密封良好。

不得用手支撐護腿內的原木(棱柱、半片)。當沒有支撐小車時,必須在至少兩處安裝一個有彈簧的吊夾。

作業時嚴禁用手拉出落在鋸子之間的切下的木片。天溝小車的驅動機構及其上的齒輪應有良好的圍欄。

天溝小車運行的軌道必須放置在與地面相同的高度,並用鋼筋連接,以免軌道膨脹。前部和後部小車必須有擋塊,以防止它們在軌道末端移動。夾緊原木的主軸齒應鋒利。前龍門小車需安裝自動對中裝置。

天溝工作時,禁止剪斷原木上的節子。

當原木通過溝槽時,不得被後面要切割的另一原木撞擊。

僅當天溝達到正常路線後,才應將原木釋放到天溝中。一旦發現最輕微的異常狀況(敲擊聲、水過熱、斷齒等),應立即停止澆口機。

將門閘設定為空轉後,不得立即煞車。

天溝運轉時嚴禁打開燈口或啟動滾筒。

圓鋸

使用圓鋸工作時,圓鋸片的上部必須安全地蓋上防護罩,該防護罩會自動下降到被切割的材料上並覆蓋所有鋸齒(切割木材的齒除外)。鋸片下部也應做好保護。

縱向切割機器應配備用於分離原木的刀具。刀刃與鋸齒之間的距離應最多為10 mm。刀的厚度應比鋸張開或未張開部分的寬度大0,5 mm。支架上的鋸槽寬度不得大於10 mm.

導軌應與圓鋸片平行放置。此導軌應遠離圓鋸片1 mm的平面,以免導引器卡在鋸片和導軌之間。應使用推桿將樁移除。

在機械位移的情況下,支架必須配備保護裝置,以防止材料被拋回工人身上。

移動材料的圓鋸托架必須有安全夾具,底座上必須有合適的保護裝置。

在橫切機上工作時,應使用滑塊或其他配件來推動要切割的材料。推桿上的槽寬度必須比張開齒的寬度大5 mm。圓鋸片必須塗上保護帽,切割時保護帽必須蓋住鋸片超出保護器的部分。

橫切機上的小車應配備安全夾具。

對於機械位移的分切機,位移輥和張力輥的軸線必須與機器工作軸的軸線平行。

對於履帶式進給的機器,鋸片槽所在的履帶鏈條中心應與圓鋸片平面重合。

履帶鏈的整個前部應蓋好防護罩。履帶鏈與機器底座之間不應有木屑落入的空隙。

帶鋸

在帶鋸上工作時,應特別注意與啟動機器裝置相連的煞車裝置的正確性。鋸片經過的上下輪以及鋸子本身應覆蓋金屬或木製防護罩。在立式和臥式帶鋸機中移動材料的滾筒應用防護罩封閉。鋸片經過的輪子必須保持平衡。

帶鋸下輪上部應裝有毛刷。

將鋸片拆卸並安裝到輪子上時,應使用專用配件,以防止帶鋸掉落或扭曲。

刨床與銑床

在刨銑床上作業時,應確保刨刀有自動工作的防護裝置。帶刀旋轉頭與工作台鋼板間隙不得大於3 mm。防護裝置應完全覆蓋帶刀旋轉頭的非工作部分。

工作台表面及刨邊必須平整,無破損區域及其他凹凸不平之處。用於移動刨床工作台的導軌應保證其完全水平位置。升降機構應將工作台的兩半牢固地固定在不變的位置。

位移機構應關閉嚴密。所有旋轉部件均應有安全的保護緩衝器和蓋。厚度相差超過2 mm的材料不得在有機械位移的刨床上刨削。刨床必須有安全裝置,以防止被刨刀的元件返回。

齒形滾輪必須完好,無裂痕或斷齒。換檔機構必須有獨立的開啟和關閉。牽引輥必須受到牢固保護。銑刀的整個非工作部分必須被覆蓋。

使用模板工作時,必須使用模板和工作台專用附件將待加工的材料緊固。

未將主軸上端固定在支撐軸上,不允許使用直徑超過100 mm的圓刀等切削刀具。

圓刀或旋轉頭的非工作部分必須用金屬蓋保護。使用圓刀或旋轉頭時,必須使用滑塊將材料推到切割工具上,材料應牢固地固定在滑塊上。

鑽床和鏜床

在鑽孔機和鑽孔機上工作時,所有移動部件應安全地用柵欄隔開。材料要用專用夾具牢固地固定在桌面上。

小元件上的孔應使用機械或氣動位移的鑽頭鑽孔。

鑽頭應封閉並固定在具有光滑表面和圓形形狀的套筒中。

銑削鏈應配備盒狀圍欄,當鏈條壓入木材中時,圍欄會下降到正在加工的元件表面。

銑鏈的非工作部分和鏜床的齒輪必須用金屬蓋完全保護。銑削鏈距止擋的最大距離尺寸不得超過5 - 6 mm。機台不得晃動。

車床與磨床

在車床和影印機上工作時,必須牢固封閉切削刀具。

所有旋轉部件必須有圓形防護罩。元件離開車床後,車床不得劇烈轉動或震動。應提供工人由牢不可破的玻璃製成的透氣口罩。

在砂帶磨光機上進行砂光作業時,張緊的砂帶不應起皺,也不應有凹凸不平或端部接合不良。

打磨俱有曲線形狀的小元件時,熨燙帶應蓋上柵欄,只留下可供打磨元件的開口。工人應有皮革頂針。

防塵、防火和精加工

工作現場應安裝吸塵器管。在裝修部門和建築工地作業時,禁止吸煙、點燃火柴、煤油燈、電焊作業、使用電暖器。爐灶和散熱器上的溫度不應超過150 °C,且爐灶和散熱器應經常清潔灰塵。

塗料材料應儲存在密封容器中。

油漆塗裝部門,清漆和其他易燃材料的存放數量應不超過一班的需要。油漆和清漆的混合應在為其設置的房間內進行。應有系統地清除房間、艙室、桌子、通風管道、風扇等處的油漆和清漆痕跡。

浸過油和其他繪畫材料的布、棉籤等應存放在可以牢固關閉的金屬盒中。輪班結束時,必須清潔這些盒子。產生火花的電氣儀器必須位於精加工部門之外。帶有肋狀冷卻的照明裝置安裝在房間天花板的玻璃開口中。禁止在通風不良的車間、室或艙室內直接噴灑油漆、清漆。

壓縮機裝置必須安裝在車間外。壓縮機裝置、室、艙等應接地。

壓縮機罐必須放置在車間牆外。當其容積大於25 l,且容積與壓力的乘積大於200 l/atm時,必須向鍋爐管理機構登記。

室和艙室的工作開口必須朝向自然光源。

採用噴塗方式進行塗裝、清漆的工人必須熟悉設備的結構、油漆、清漆的特性以及塗飾車間的勞動防護規定。

車間內空氣溫度應在18至22 °C之間。

噴漆室附近工作場所不得有不必要的物品。

橡膠工作軟管的長度必須足夠。

工作場所必須備有用於清潔機艙及維護設備的配件。

最後注意事項:在啟動、調整、清潔、工具更換或乾擾之前,應採用現代製造商程序並安全隔離所有電源。歷史測量值和文字距離不得取代有效要求、合格人員檢查或操作員訓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