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材及其製品廣泛應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。預製建築、建築工程結構、膠合結構、產品和元件、木工產品、鑲木地板、地板、有機隔熱材料、膠合和切割膠合板、木工板、屋頂板、鵝卵石木塊等。

針葉種圓木

用途、木材種類和品質等級

針葉樹圓材,不經縱向切割而使用,用於工業、民用和鐵路建設,用於建造橋樑、打樁、建造和修理木船、電話和電線桿、線路桿、電線桿和電氣化鐵路接觸網,由松樹、雲杉、落葉松、雪松和冷杉製成。

依木材品質,木材分為三級:IIIIII

對於建築工程,包括橋樑建設,均使用所有三個級別的圓木,通常厚度超過12 cm,長度為4至9 m。

對於樁、圓木及厚度等級18 cm以上,使用長度6,5至8,5 m。鐵路橋樑樁必須採用圓形I級,厚度為22至24 cm,長度為6,5和8,5,以及10至16 m,增量為1 m。圓鋼的長度必須超出 5 至 10 cm。用於鐵路橋樑的圓木應剝去樹皮。

施工需要交付的圓木品質應根據有效條件決定。

依用途而定的針葉樹圓尺寸

目的 班級 厚度 長度 附加請求
建築工程與橋樑 I、II 和 III 經 12 cm 4 至 9 m
鐵路橋樑樁 22到24 cm 6,5 m,8,5 m和10到16 m,隨著增加1 m 長度過長5到10 cm;剝離

葉類建築圓材

綠葉樹種的建築圓木由白楊、楊樹、椴樹、榿木、樺木和山毛櫸木製成。

按尺寸劃分

類型 頂端厚度 增加
建築圓木 12 cm 及更多 作者:1 cm
第二厚度等級 8–11 cm 作者:1 cm
屠宰 3–7 cm 作者:1 cm

依木材的品質,原木分為III兩類。 Ⅱ類木材主要用於臨時和附屬建築。建造的長度由 3 m 決定,增量為 0,25 m。木材的長度應超過 3 - 7 cm。

1 m七月至1十月期間運送到公司和建築工地的葉類圓木必須清除樹皮。除此之外,還必須清除殘留的枝條並與樹木表面齊平,其切割面與縱軸成直角,允許偏差最大為0,1切割面的直徑。

用於鋸切軟木的圓木

松樹、雲杉、落葉松、雪松和冷杉的鋸材用於生產針葉樹種鋸材,用於工業和建築業。用於工業和建築的鋸材的原木長度範圍為3,0到7,5 m隨著增加0,25 m;用於生產特殊鋸材3,7到8,5 m隨著增加0,3 m。每根日誌的長度必須超過5到10 cm。確定上額頭圓形的直徑14 cm增加更多2 cm。

根據木材的品質,原木分為三級:III和**III。 

原木應清除樹枝殘留並與表面齊平,其表面與原木縱軸成直角,與直角的最大允許偏差0,1額頭直徑。在森林中加工樹木時形成的芽必須被剪掉。

圓木與樹皮一起送到車床。

鋸材原木尺寸

目的 長度 增加 上額頭直徑 長度超長
工業與建築用鋸材 3,0到7,5 m 寶0,25 m 14 cm等等,增加了2 cm 5到10 cm
特種鋸材 3,7到8,5 m 寶0,3 m 14 cm等等,增加了2 cm 5到10 cm

硬葉樹種的原木

用於製造全長使用的硬木樹種的梁、木板和板條,以及用於製造所有類型工業產品的單個零件的切割件,除了特殊用途的鋸材和用於飛機工業的鋸木,其有特殊標準,使用硬木樹種的原木。

原木由橡木、白蠟木、山毛櫸、樺木、鰱魚、角樹和榆樹製成。對數維數由1到6,5 m確定,並從0,1 m增加。每根日誌的長度必須超過 3 到 7 cm。

原木尺寸依厚度確定,14 cm位於前上方,並增加1 cm。

物業 價值
原木長度 1 至 6,5 m
增加長度 作者:0,1 m
長度超長 3 至 7 cm
上額頭厚度 14 cm 及更多
增加厚度 作者:1 cm

依木材的品質,原木分為三級:IIIIII。原木是用樹皮製成的。必須清除它們直至樹表面的樹枝殘留,並且它們的前額與縱軸成直角。直角切割的允許斜角不得大於0,1切割端部直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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